近年来,公车改革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车轮腐败”,如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令人深恶痛绝。在根除"车轮腐败"的呼声中,遵义、成都、珠海等一些地方争先恐后启动公车改革的破冰之旅。然而,就在这个当口,在全国最早试行公车改革的浙江省在今年年初骤然叫停了这项曾经轰轰烈烈的改革。
在记者的采访中,“破冰者”雄心万丈,一一列举改革的种种思路以及由此带来的成效,而“叫停者”却发现了这项没有经验和统一标准的改革,在实践中出现或者隐存着诸多弊端。
公车改革,究竟如何“驶”上理性之路?是摆在每一个改革制度设计者和实践者之前无法回避的问题。
车改,节约财政资金知多少?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于2004年11月1日在全省率先实施公车改革,即取消公务用车,实行公务交通费用包干,现有公车有偿使用。按照车改方案,涉改人员根据职务和级别,从科员到正县级每月交通补贴费分别从400元到2100元不等,个人购车者享受相关奖励和政策支持。
遵义市汇川区车改办负责人:财政能否节约以及节约多少是有无必要进行车改的首要依据。作为成立仅半年的新区,全区现仅有38辆车,按配车限额标准,全区共需配置83辆车,尚缺口45辆。如果不实行车改,车辆缺口在3年内分批购置,每辆车15万元;每年缺口车辆仍采取租赁解决,每辆租赁费每月5000元;原有车辆更新从第4年起年更新5辆,车辆年折旧率按10%计。以2000年至2003年每台车平均运行费用4.3万元计,为保证公务用车运转,财政支出第一年需855万元,第二年713万元,第3年593万元,第4年新车购置到位后将用523万元。
而实行车改后,按每年购买私车人数递增20%计,财政支出第一年仅需369万元,第2年396万元,第3年423万元,第4年只需387万元,每年的节约率分别为56%、44%、28%和26%。即到车改平稳的第4年以后,即使80%的车改对象购车后,仍每年节约136万元,减少财政支出近三成。车改的经济效益无疑是明显的。
质疑声:浙江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汪国政认为,现在大家都只把节约了多少与改革前比较。事实上,按照中央的精神,对乡镇一级公务用车是有严格规定的,比如排气量2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但改革前很多地方其实已经远远超标,一个乡镇有10多辆车是普遍现象,这本来就严重违反规定,在超标的基础上谈节约没有意义。
车改补贴,公务员变相加薪之嫌?
遵义市汇川区的公务交通月补贴标准分别为正县级2100元、副县级1800元、正科级1500元、副科级1000元、股级600元、科员400元,与一些沿海发达地区的标准相差无几。
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汇川区车改方案出台之初,其补贴标准受到人们纷纷质疑。有人在当地媒体上发表新闻时评《拷问车改补贴》:“汇川区打车5元起价,按‘处座’每月2100元,每月22个工作日计,车改平均每天补贴95元,可打出租车19趟,岂不是坐车‘观光’吗?”
遵义市汇川区车改办负责人:这些标准主要是按每个职级的工作量大小和购车后车辆使用费测算而得。如正科级干部每年要求下基层不少于90天,工作行程按当地乡镇、村距离测算,则达8000公里,加之平时临时下去调研和到各县开会学习,将达10000公里。按出租费用计需2.5万元,按运行油耗、维修保养、保险、养路费、折旧等费用计,月均需2400余元。鉴于以上两点参照,确定上述各级标准。
成都武侯区:借鉴外省、市的经验,并参考其他城区的标准,最后确定根据职务级别的高低来发放交通补贴。局级正职每月1600元,科级正职600元,主任科员50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月补贴400元。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姜晓萍:公务交通费不是公务员的劳动收入,就不是工资收入。像企业的业务支出,是完成工作的必备条件之一,只不过是从过去车的实物形式变成了货币形式。不赞同这是变相加薪的说法。
质疑声:浙江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的汪国政认为,由于全省不统一,各自为政,怎么改、补贴多少,都是有关地区自己说了算。不少地区仅车贴一项,就远远超过了公务员的工资,车改成了变相腐败,老百姓对此意见非常大。因此,怎样制定标准是一个棘手的难题。
浙江省委党校行政管理系马力宏说:“如果公车改革的方案,继续围绕着官员的行政级别做三六九等的区分,这项改革不仅最终无法彻底,甚至有可能滋生新的腐败问题。”
而且,目前的这种方案已经表现出无法上推的迹象,各地的改革一改到县处级以上的干部就改不动了,厅局长、市长、省长该给多少?谁也没有标准,谁也没法定标准。“交通货币化”带有的这种先天不彻底性,是注定其无法长期推行的根源,中国社会科学院专家认为。
车改能否真正提高行政效率?
车改的直接初衷,就是为了提高行政效率。然而,车改能否真正提高行政效率?
遵义市汇川区车改办负责人:不少地方车改往往将补贴费用全部发放给个人,导致必要的出差如出县、出地区等交通经费没有来源,给工作带来被动。而我们采取统分结合的办法,不购车者70%的补贴由单位集中使用,可以解决车改中意想不到的问题。同时,公务用车取消后,排队等车、没车不出门的现象没有了。
在公务活动中,严禁因节省交通费用而出现早退、迟到、缺席等现象。已实行车改的单位和个人,凡发现上述违纪行为1次者,进行诫勉谈话,扣发一个月个人交通补贴;发现2次,通报批评,扣发2个月个人交通补贴;发现3次,除扣发全年个人交通补贴外,视情节轻重,追究其个人及单位领导的党政纪责任。
成都武侯区:晋阳街道工委副书记刘军(目前拥有一辆私家车):现在工作用车被取消后,到区上开会、下乡调研都是自己开车前往,养车每个月费用都在1200元以上,除了上下班和个人私事,用在工作上的能占到70%,而且可以自由支配,也不用像过去一样与领导“抢”车用。 此新闻共有2页 第 1 2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