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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八成读者支持电子眼执法
www.eAuto365.com  2005-7-4 16:43:59

    关注交通的话题,读者的参与性都很高。上周调查题目从统计数据看,读者普遍赞成电子眼的设置,认为电子眼是“目前最有效的管理方法”的人数比例高达77%;选择“效果一般”的为14%;选择“基本无效”的为9%。偏向很明显。

  但相比较“电子眼”设置的支持率,交警暗中执法似乎惹争议。选择“应该暗中执法”和选择“不应该的”的人数比例相近,分别为43%和41%,此外,还有16%的读者选择“不好说,还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读者普遍认为电子眼执法能有效改善交通状况,并就完善电子眼执法表达了自己的意见。读者袁志光认为有车一族的手机号一般不会变化,可以利用手机短信通知车主了解违章记录。

  有读者建议,在容易出现违章的路段还应该竖立警示牌提醒驾驶员;此外,在每次年审时应该与车主核对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也有读者认为交通罚款太重,建议降低额度。(文/数据整理李光曼)

  关心交通 读者支招

  交通管理应该是教育与处罚并重,建议第一次被电子眼拍到违章时可以采取警告,第二次被拍时再进行处罚,因为在广州目前的交通状况下,特别是在比较塞车的时候,有时驾驶员的违章行为也是迫不得已的。所以电子眼拍到第一次违章应记录在案并发出警告信,这样就可以提醒驾驶员遵章行车,避免再被拍到。当然这对交通管理部门就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李剑锋

  电子眼执法不能有效改善交通,应完善或清楚显示交通标志。———曹伟东

  司机本身不违法就不需要害怕“暗中执法”。同时我认为“暗中执法”是一种过渡性的方法,一旦司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形成,这种执法也就无所谓“暗中”了,大家心里都坦荡荡的,而且司机的这种意识正是保障司机、乘客以及行人安全的第一要素。———钟小平

  有些地方道路在交通拥挤的时候,即使有交警指挥,车主都有可能让车走实线和压禁停线走。你说如果有行人走进行车道,车不得已压过线而给电子眼照到不是很冤枉吗?———黄达文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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